第四章 作证-《欢喜记事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而且这回来的是四个衙差。

    云初让衙差守在门外,“我要方便下,劳两位衙差大哥在门外等片刻。”

    衙差一脸警惕的看着她。

    怀疑她方便是假,逃跑是真。

    云初一脸无奈,“我不会逃。”

    “我又没干坏事,为什么要逃?”

    衙差摆手,对另外两衙差道,“你们两去后院守着,还有客栈伙计,都给我眼睛放亮一点儿。”

    说罢,又对云初道,“你要敢逃,与钱大人同罪论处。”

    云初点头表示知道。

    她没想逃。

    进屋后,云初把门关上。

    她飞快的把柜子里的笔墨纸砚端出来,只庆幸自己叫了上等包间,里面笔墨都有,不用找小伙计拿。

    否则这谎言倒瞒不过去了。

    云初在大牢见过钱大人容貌,提笔沾墨,很快就画了一幅简单的钱大人画像。

    她把砚台还回原处,拿着画像去了屏风后,把画像吹干,然后叠好,放在床底下。

    云初动作行云流水,忙完了就去打开门。

    云初翻找,然后在被褥下把画像找到。

    衙差一看,果真是钱大人画像不错。

    客栈掌柜和小伙计都在屋子里。

    看到这一幕,小伙计眼睛睁的圆圆的,瞥头望着掌柜的,准备说话,掌柜的朝他摇头,让他别多话,给客栈惹事。

    不和衙门打交道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    小伙计话到嘴边都咽下了。

    客人走后,他把被褥都换了,没有发现床褥下面有画像,现在却又有了,明显有问题啊。

    只是掌柜的不让说,借他三虎胆,他也不敢吭一句。

    衙差也没有怀疑什么,带着画像和云初返回衙门。

    走之前,云初还对客栈掌柜的道,“给我留间房。”

    她住了三天,只付了定金,还没有付房钱呢。

    只是她是被刑部衙差带走的,客栈掌柜的不敢要房费。

    对于云初还要回来住,客栈掌柜的是挺高兴的。

    能被放回来,说明云初没问题。

    一个没问题的客人,客栈自然欢迎至极。

    回了刑部后,衙差把画像交给刑部尚书过目。

    刑部尚书没能从画像上看出什么不对劲来,衙差不说,刑部尚书哪会想到这画像是云初临时画的?

    不是画技高超,哪能这么小会儿就把画像画好了?

    刑部尚书看着云初,云初道,“尚书大人别这么看着我,我真的不认识什么钱大人,我给他送饭菜的时候,还把他错记成了李大人……。”

    这一点,刑部狱卒能作证。

    之前是随口说的,这会儿对云初算是个人证了。

    云初只是收人钱财,替人送饭,刑部尚书也没有确凿证据怀疑她有问题,便只能放人。

    云初还不怕死的来了一句,“我还能给人送饭菜吗?”

    刑部衙差都觉得云初欠揍了。

    这都送出事来了,她还要继续送,胆子真肥。

    不过这也说明人办事可靠。

    刑部尚书摆手道,“你可以走了。”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