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59章 黑夜疾风冷雨-《我真没想红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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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黑漆漆的笼罩下来。
越压越低,越压越低。
金元林一直保持大老风范,双眼酸涩的看着院子,同时竖起耳朵侧耳倾听,里面是否有动静。
在这个夜深人静,鬼都懒得出没的时候,哪怕他们远隔五十米的距离,打开车窗也能听的到院子里微小的动静。
不能掉以轻心,自己可是要成为「天命」这种人物的人。
说起来,金元林虽然失手过几次,也没什么大的战绩。
但他一直认为自己有盗窃的天赋。
在韩洲的时候,莫名其妙跟一个老头学的一手扒窃的本领。
在地铁站,公交车上出没,很快赚的盘满钵满。
从事小偷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三年之后,他第一次被人抓住。
等来的结果当然是一顿痛打。
在拼命用脸来迎接拳头的大无畏姿态下,他成功保住了双手双脚。
也让对方产生一种错觉,「或许他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」。
小偷最重要的就是手和脚,手是工作,腿是安全。
至于脸……
又不要去吃软饭,从干这行哪天起,就已经没打算要脸了。
足足在诊所上了一瓶红药水,金元林才顶着贴着胶布固定断掉的鼻梁骨,还有两个硕大的熊猫眼回到家里。
晚上在酒吧找到相熟的小姐,却被人用钞票甩在脸上嘲笑带走。
金元林就发誓要变得强大起来。
成为世界最知名的盗贼。
而想一鸣惊人,不二选择之地自然是世界最繁华最热闹的西洲大地。
那里遍地是黄金,弯腰就能捡到美金。
凭借自己多年努力,操着蹩脚英文的金元林终于踏上西洲大地。
起初他老实了两年,为绿卡奋斗。
在他蛰伏的这段时间,天命横空出世,震惊盗贼界,小偷界,抢劫界,所有犯罪界。
甚至让华尔街和银行都战战兢兢。
成为传奇里面的传说。
金元林甚至收集了所有关于他的报道,剪贴下来,放在他八平方的简陋小屋中,用来激励和磨砺自己。
他甚至很认真的计划过盗窃银行金库这种事。
但天命的操作过于经典,无法模彷。
而到哪里找信得过的合作人成为首要问题,这必须是能放心把后背交给他的家伙才行。
而且不会见财起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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